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個人債務
發布日期:2022-05-26 21:15瀏覽次數:
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個人債務一、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個人債務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債務應該屬於婚姻個人債務: 1、夫妻一方婚前欠的債務,但是其中有用於婚後生活的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2、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爲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4、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未用於共同生活的支出的; 5、其他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二、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1、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家庭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夫妻爲了維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

負的債務; 杭州收賬公司2、從事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 3、因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4、因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5、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6、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7、夫妻協議約定的,共同債務的債務。夫妻之間,不僅可以對財產分配做出約定,來解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歸屬問題,還可以通過雙方約定,劃分婚姻關系期間的債務。此時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的劃分,優先適用約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共同債務 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財產約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以上就是本討債公司小編爲您詳細介紹的關於哪些債務屬於夫妻個人債務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夫妻婚前的債務屬於個人債務,婚後一方所負的,一方不知情的且沒有用於共同生活的債務也屬於夫妻個人債務,需要個人承擔。若您有什麼法律問題,建議諮詢本討債公司專業調查員。 引用法條該文中引用法條,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後,更改爲:[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2]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杭州要債公司